欢迎进入广州弘诚税务师事务所!10年行业经验为你提供优质服务。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汇算清缴价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价格
发表于 2021-04-05 浏览:
文章导读: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1〕308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1〕308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3.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
    4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二)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非涉税鉴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涉税鉴证业务可实行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者计时与计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请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试行情况及相关收费标准重新报我局按程序核定。
换算后价格明细:(点击显示另名一页显示)(表格在下面)
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对全年应纳所得税进行审核,按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分档累计计费)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1500元。
超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一。
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五。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三。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二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超过10亿元部分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二
2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 对税前亏损弥补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的收费标准,按每一个亏损年度单独收费。
3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 对税前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按报损金额(分档累计计费)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百分之一,最低收费1500元。
超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五。
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三
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二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一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五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三
超过10亿元部分 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一
4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对土地增值税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按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分档累计计费) 不超过5000万元部分 最低收费5万元
超过5000万元-1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八
超过1亿元-5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七
超过5亿元-10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六
超过10亿元部分 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五
             
 
 
注:1、以上物价局具体价格请来电咨询   13711413526、13143715715
       2、五个工作日出具报告,可提供上门服务

 
 
 
 以下是换算后的物价局标准价格:
详细价格可以来电或在线咨询。

收入 下浮后收费 标准收费
50万以下 1,500.00 1,500.00
100万 2,100.00 3,000.00
150万 2,450.00 3,500.00
200万 2,800.00 4,000.00
250万 3,150.00 4,500.00
300万 3,500.00 5,000.00
350万 3,850.00 5,500.00
400万 4,200.00 6,000.00
450万 4,550.00 6,500.00
500万 4,900.00 7,000.00
550万 5,075.00 7,250.00
600万 5,250.00 7,500.00
650万 5,425.00 7,750.00
700万 5,600.00 8,000.00
750万 5,775.00 8,250.00
800万 5,950.00 8,500.00
850万 6,125.00 8,750.00
900万 6,300.00 9,000.00
950万 6,475.00 9,250.00
1000万 6,650.00 9,500.00
1500万 7,700.00 11,000.00
2000万 8,750.00 12,500.00
2500万 9,800.00 14,000.00
3000万 10,850.00 15,500.00
3500万 11,900.00 17,000.00
4000万 12,950.00 18,500.00
4500万 14,000.00 20,000.00
5000万 15,050.00 21,500.00
5500万 15,750.00 22,500.00
6000万 16,450.00 23,500.00
6500万 17,150.00 24,500.00
7000万 17,850.00 25,500.00
7500万 18,550.00 26,500.00
8000万 19,250.00 27,500.00
8500万 19,950.00 28,500.00
9000万 20,650.00 29,500.00
9500万 21,350.00 30,500.00
1亿 22,050.00 31,500.00
1.5亿 25,550.00 36,500.00
2亿 29,050.00 41,500.00
2.5亿 32,550.00 46,500.00
3亿 36,050.00 51,500.00
3亿以上 面谈 面谈
 
 
 
备注
1、具体价格请来电咨询   13711413526、13143715715
2、五个工作日出具报告上门服务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广州弘诚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热线:13711413526
QQ:1067066086
地址:广州天河区燕岭路113号燕塘大厦207室

Copyright © 弘诚事务所版权所有 | 粤ICP备2021050943号
 
广州弘诚税务师事务所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3711413526